重要通知!高速公路收费,将有大变化!(4)

2021-06-15 15:47     央视财经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1 年 6 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分析排查,选择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测算,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报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9 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结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调查月报制度,按月上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 年 12 月中旬。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评估方案的实施成效,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于 12 月 15 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各地在制定和实施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工作中,要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要统一规范优化调整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保障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落实相关保障政策,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探索定价方式改革。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以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和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地图导航等工具,强化通行路径推荐和车辆通行费估算功能,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服务公众高品质出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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