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符合一定条件的银保机构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3)

2021-06-09 18:53  银保监会网站

其次,《办法》强调"自救为本"原则。"自救为本"、严格限制公共救助是国际金融监管的普遍性要求。《办法》强调,恢复和处置计划应坚持使用机构自有资产、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从而有利于强化银行保险机构风险防范化解上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再次,《办法》凸显了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审慎有效原则。《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节约合规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出发,对恢复和处置计划内容要素作了必要精简,通过提供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两套示例的方式,更好地指导机构高质量地制定审慎有效、精简管用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最后,《办法》贯彻了分工合作原则,将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协同合力贯穿始终。一方面,强化横向协同分工,规定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共享恢复和处置计划。强调要落实风险处置中的各方责任,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强化纵向协同分工和境内外监管协同。

四、《办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包括总则、恢复计划、处置计划、监督管理和附则。《办法》明确了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概念,强调其是机构与监管部门在危机情景中的行动指引。《办法》规定适用范围,明确了金融机构内部的治理架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办法》规定了恢复计划、处置计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流程。《办法》还规定了监管部门开展可处置性评估、提高可处置性等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五、《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监管部门如何指导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