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500元“好处费”,他选择“出卖”女友,普陀警方提醒(2)

2021-06-01 03:52     搜狐网

3月中旬,沈某在包某的陪同下,分别前往某银行和某移动营业厅,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与银行卡交给包某。随后,包某将卡寄到了对方指定的地点,并在微信上收到了对方转账的5500元。

包某陪同女友沈某去银行办理银行卡

事后,沈某担心自己的卡被包某朋友用来做非法的事情,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次,沈某说服了包某,一同陪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挂失时,两人发现这张银行卡内还有3万元余额,顿时起了贪念,在明知这笔钱可能是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将钱悉数取走并挥霍一空。

5月8日,犯罪嫌疑人包某、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不要以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违法犯罪。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牢记天上不会无故掉馅饼,切莫因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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