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新规来了!事关婚姻登记、考驾照、公积金(4)

2021-05-27 16:00     工人日报

天津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天津市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 ( 指提取时在本市有连续缴存满 3 个月的记录 )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天津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限额方面,职工没有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 1200 元。职工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且每月实际租金超过 1200 元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由过去的 1980 元提高到 2400 元。对于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按照登记备案信息提取。

山东:商品房公摊面积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4 月 27 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 ( 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 ) 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 若储藏室、车位、车库按个销售,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 ) ,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江苏: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将于 6 月 1 日起施行。针对当前殡葬服务中乱收费、价格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条例要求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无丧葬补贴的居民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临时寄存以及节地生态安葬等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应将服务规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服务场所公示,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捆绑或者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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