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元如厕收费,青海一保洁员被人推搡致死!算不算工伤?法院判了(3)

2021-05-26 10:28  腾讯

但市场厕所是公益性设施,不具有收费性。此事实有监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光明公司陈述、市场商户证人证词等均可佐证,同时也查明周刚收取费用后并未将费用交付于光明公司,由他个人所得,所得费用不属于工资组成。由此可以确认,周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致死并无异议。

光明公司作为管理单位,指派周刚负责厕所保洁但并无安排让他收取如厕费用,厕所是市场公共设施不应收费,但周刚具有收取费用的事实,且收取费用后归个人所有并未交付光明公司。省人社厅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立法本意系为履行合法工作受到伤害职工所设定,一旦职工或者企业为了获得利益而违背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伤害时本不具有法律的正面评价,对此事实应当作出否定性评价,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此行为属于不得认定的法律情形。周刚收取费用的行为本就不合法且与公共利益相悖,不管是否取得用人单位同意或者默许,最终不能否认取得款项均属违法所得。综上,西宁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查明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应当撤销。合同资讯 迈点网

请求法院维持省人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刘平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三人西宁市人社局在庭审中称,周刚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关于市场厕所收费问题,光明公司默许周刚将收取的费用作为福利,因此周刚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此,请求法院撤销省人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第三人光明公司庭审中称,周刚受到他人的暴力伤害事件值得同情,但要注意的是周刚受到暴力伤害并造成死亡的情形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