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遗赠同居保姆3套房!法院最新判决有变,网友热议(2)

2021-05-01 03:28  黑龙江日报

在分居生活多年后,2001年因生活需要,刘某发聘请了时年38岁的杨某作为保姆 ,由其照顾日常生活,后来随着岁月的推移,彼此间产生了感情,因而发展为同床共枕,共同生活十七年之久。

2010年,大冲回迁出租区商业规划模型。南都资料图

而在与保姆同居期间丈夫曾两次向法院提出与妻子离婚,并立下遗嘱,丈夫曾2次立遗嘱将遗产赠予保姆,根据判决书——

❏ 2015年7月,刘某发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不准许刘某发与陈某离婚 的民事判决,并于2016年2月生效。

❏ 2016年8月,刘某发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已经分居十几年,2017年4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然而,刘某发在二审审理期间因病死亡,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诉讼终结。

大冲城市花园。资料图,南都记者 霍健斌摄

刘某发在去世前与保姆杨某一同生活,而杨某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显示,刘某发曾两次立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