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杀了那么多功臣,为孙子铺路,朱棣为何没这么做?三个原因

2021-09-27 11:39     360kuai

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是为明太祖。之后,朱元璋分别在洪武三年(1370年)和洪武十四年(1381年)两次大封功臣为公侯。

洪武一朝的这些功臣们,以韩国公李善长、 魏国公徐达 、曹国公李文忠、 宋国公冯胜 、卫国公邓愈 、郑国公常茂(常遇春之子)六公爵为首,之下还有侯爵如西平侯沐英、吉安侯陆仲亨、长兴侯耿炳文、靖海侯吴祯等,伯爵如诚意伯刘基刘伯温、忠勤伯汪广洋等,再加上子爵、男爵等,共有一百多人。其中徐达和常遇春、李文忠、邓愈等死后还被追封为王,皇帝恩宠不可谓不厚。

在立朝之初,朱元璋对这些功臣们恩宠不可谓不厚,允许他们的爵位可以世袭罔替,家族与国同休,对他们及其子孙违法乱纪的过错,往往也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如对常遇春之子常茂,朱元璋不仅让他和自己的儿子朱标、朱棣等人"同处读书","同处饮食",就连他"奸宿军妇,及奸父妾,多般不才",也都没有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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