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H&M、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被曝出“抹黑新疆棉花”后,艺人们也陆续宣布与涉事品牌方解约。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看,艺人们是否有权单方提出解约?解约又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思远向观察者网表示,明星代言合同中一般会有“品牌方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条款,艺人方可以据此认定品牌方违约,故而提出解约。
此外,即便双方约定不明,艺人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中“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解除合同,而且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3月24日,H&M被曝出“抹黑新疆棉花”,并且“拒不认错”
在瑞士组织BCI(良好棉花发展协会)碰瓷新疆棉花后,3月25日,各大涉事品牌的中国代言人纷纷开启了解约模式。
经观察者网此前统计,截至25日晚间,两岸三地已有超过30位艺人与涉事品牌方解约。
在这些解约声明中均指出,“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坚决抵制任何对国家污名化的言论和行为。”
周冬雨与Burberry解约; 王一博、谭松韵与Nike解约; 倪妮、王源、井柏然与优衣库解约; 张子枫、孟美岐与New Balance解约; 欧阳娜娜、张艺兴、白敬亭与匡威解约; 刘雨昕、张艺兴、台湾艺人许光汉与CK解约; 陈伟霆、程潇、李振宁与Tommy Hilfiger解约; 古力娜扎、李现、刘昊然、杨洋、台湾艺人许光汉与PUMA解约; 杨幂、邓伦、Angelababy、易烊千玺、迪丽热巴、香港歌手陈奕迅等人宣布与阿迪达斯解约; 黄轩、宋茜就宣布与H&M解约。
艺人们“为国解约”固然收获了一大批点赞,但也有不少网友担忧艺人因违约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看,艺人们是否有权单方提出解约?解约又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对此,观察者网采访了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思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