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孩叫丽丽,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上了大学之后就靠奖学金和助学金来维持大学的生涯。在22岁的时候也正是要毕业找工作的时机,父母却把她告上了法庭。
原因却是父母亲又生了个弟弟,但是又养不活这个孩子,要丽丽来养活,但是丽丽拒绝了父母,就将她告上了法庭。
22岁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起诉,系低保父母生二胎养不起,法院判胜诉
判决的结果是父母亲胜诉,这个两岁的弟弟丽丽有义务来抚养这个结果宣布以后有很大的网友都觉得非常不公平,说父母应该考虑自己的家庭情况。如果家庭情况并不适合生二胎就不要生,养个二胎,父母不养,偏偏要给还年轻的女儿添麻烦。
结果是不仅影响到了女儿的生活,还影响女儿的一生,以及以后的婚姻、工作等等。22岁的姐姐去抚养两岁的弟弟,造拒绝之后法院判决的结果虽然父母胜了,但是律师说父母虽然胜诉但是有过。一个律师叫杨满玉,他从法律的角度去解读了这个案件。这个两岁的弟弟,他属于一个未成年的人。在法律上需要被监护。
女儿丽丽已经22岁了,在法律的角度来讲,已经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死亡或者无能力抚养者可以交由年长的兄弟姐妹代养。现在的这个老两口对于他们来说,靠低保过日子。孩子的奶粉、学费、日常生活等等已经无法承担了。
这件事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姐姐去抚养孩子是没有错的。但是追究最根本的错误是她的父母,他们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家庭情况,负责任的作出决定。而不是现在给女儿造成了极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