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裸聊被妻子怒提离婚,调解时意外得知儿子非亲生剧情逆转(3)

2021-02-26 10:37     澎湃新闻

“我知道我有错在先,他要离婚我也认了。但假如不是我当年辞职做家庭主妇,辛辛苦苦操持这个家,照顾他爸妈和孩子,他哪里能安心在外面赚到这么多钱?他现在要我净身出户,还要我赔钱,难道以后要我带着儿子睡大马路吗?”

王女士向调解员开诚布公:“他那些钱我也不要,我们有四套房子,都是婚后财产。我要那两套大的。”

“你先别急,我理解你付出的心血,但你也考虑一下大哥的感受。净身出户是有点过分,但毕竟按照法律的规定,他是有权要求赔偿的。”调解员对王女士循循善诱,“你看这样行不行,四套房子里,你拿小一些的那两套,一套你和你儿子自己住,另外一套租出去,正常的生活开支也够了,你同意的话我就去和他商量商量。”

王女士思量再三,终于点了点头。

调解员又返回调解室,找到了李先生。“调解员,你是不理解我的苦啊,我简直活成了个笑话。还有我爸妈,最疼这个孙子了,我真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说着说着,李先生禁不住痛哭起来。

拍了拍他的肩膀,调解员安慰道:“大哥,你的心情我理解,谁遇到这事都不好受。但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王女士依法享有,你不能剥夺她这个权利。况且她这么多年任劳任怨照顾一家老小,没功劳也有苦劳吧。她现在只要你们四套房子中面积适中的两套,这个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这么多年夫妻,好聚好散,你说呢?”

最终,李先生也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两人在春节前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劝和不劝分”不是永恒定理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通常会秉持“劝和不劝分”的调解思路。但是,现实中的矛盾纠纷纷繁复杂,在双方的婚姻已经不可挽回的情况下,调解员也要适时放弃一些固化思维,引导双方好聚好散。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以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主要依据。若没有协议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有关内容,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给予离婚后独自生活有困难的一方适当补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双方达成合法又合情的财产分割协议。

(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原题为:《丈夫恋上女玩家玩“过火游戏”,妻子怒提离婚!儿子一个电话,剧情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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