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学家,曹操在执法严苛的同时又"恤慎刑狱",其"名法之治"在历史上影响深远
曹操在准备东征东吴时,规定凡是反对者,一律处死;后贾遗等人冒死上书劝阻,曹操顿时大怒,当即逮捕贾逵等人;后又主动反思自己,认为自己不对便下令立释放,我们可以看出他虽然执法严苛,但又懂得"恤慎刑狱"。
从法理上看,他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考虑到了人犯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还考虑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有无恶意等情况,最终才决定是否追究其罪责,这是法治的践行。
所以,他推动的"名法之治"在法制史上留下了浓浓一笔,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从治理理念上把儒家重新拉回到了正轨上来。因为东汉以前的儒家,关注的更多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否合理,是一种大德行。而到了东汉时的儒家,已经发展成为更关注个体的小德行,看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否过关,发展到极致后产生了大量的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