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皇上,擅杀大将,干预立太子?汤阴揭秘岳飞“莫须有”死刑判决(5)

2024-03-20 09:22     360kuai

绍兴十一年九月,岳飞部将副都统制王俊,向都统制王贵告发副都统制张宪,说其谋据襄阳为变,证据则是岳云寄给张宪的几封信,内容大约是要张宪等人在前线挑动金人,引发战事,逼朝廷让岳飞复职领兵,并言"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张俊在行府,闻之,遂收宪属吏。将岳飞父子下于大理寺狱。岳飞入狱后,韩世忠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难道没有吗)!

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理寺根据宋朝的法律宣判:《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要害者,斩系重罪。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岳飞时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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