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年起,存在这些情况,业主可无需付物业费

2020-12-27 14:33     河南商报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业主和物业的奇葩纠纷。有中介机构透露,接待的购房者里有不少购房者都表示“非品牌物业的小区一概不考虑”,买房人越来越重视对物业的选择。

现在很多业主都对物业管理不太满意,认为物业比业主更像小区的主人,应该取消物业。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不是一天形成的,房淘惠认为主要原因还是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偏低,再加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新规!明年起,存在这些情况,业主可无需付物业费

实际上,我国正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缓解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明年起,物业“新规”实施,业主拥有“3大权益”。

“新规”回应了群众的普遍呼声,明确要求物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同时,业主享有“3大权益”。

新规!明年起,存在这些情况,业主可无需付物业费

权益1:

公共区域的收入应由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社区中的电梯广告,公共摊位的出租,公共停车位的出租或临时停车都有收益,这些收益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权益2:

业主拥有对物业费的知晓权。“新规”明确指出,小区的物业收费表必须由物价局审查并批准,并且,业主有权检查收费表和价格是否合法;

权益3:

业主有更换物业的权利。当然,有一定条件。它要求2/3的所有者参与投票,并且一半的人同意取消或换物业。这不仅可以有效地保障业主的基本权益,而且可以迫使物业提高其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