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份判决中的阴婚秘密:用卖孙女尸体的钱给孙子买鬼新娘(2)

2020-12-27 13:33     搜狐

凌晨1点多,车子开到渭南下属县级市华阴,丁胜利等人打算将陈甜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任其冻死。太平间管理员用手电一照,发现人还活着,痛斥丁胜利等人“胆子太大”,把他们赶了出去。

陈甜甜又被搬回车里,往山西去。凌晨3点半,车子在山西境内遇到例行检查,警察发现异样,把她救了下来。

这是发生在2013年的一起案件,在涉及阴婚的上百起案件中,这几乎是性质最恶劣的。最终,丁胜利等中间人和陈甜甜的养父母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处以3-7年有期徒刑。

原本要与陈甜甜配阴婚的是一位在21岁时遭遇车祸的男孩,未婚。按照一些地方的习俗,未婚男性死亡后,需要配完阴婚,才能过继亲戚的后代,以传承血脉。且按照长幼顺序,已故的哥哥配完阴婚,弟弟们才能顺利结婚。而未婚女性不能入祖坟,无人供奉,其愤怒的灵魂会探访在世的亲属,带来各种不幸。

阴婚习俗由来已久,或许有3000多年的历史。刊登在《湖南大学学报》的论文《冥婚考述》中介绍,有甲骨文记载,商代统治者为已故殷王娶冥妇,这是对阴婚的最早记载。《周礼》中明令禁止“迁葬与嫁殇”,阴婚不敢公然进行,正史不载。汉末社会动荡、礼崩乐坏,阴婚复苏,最著名的故事是曹操为宠爱的幼子曹冲配了阴婚。隋唐五代,特别是唐朝,阴婚已蔚然成风,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大兴此习俗。到了宋朝,专职阴婚媒人出现。

有学者认为,清朝宣扬守寡守贞的观念,阴婚式微,后来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催化,再次形成产业链。近几十年,不只未婚男女配阴婚,已婚者也可以办,有人认为孩子死后,其配偶会再婚,不想孩子无人合葬,成为孤魂野鬼。

史料记载,清朝时阴婚以山西为盛,直到现在,山西也是阴婚的“重灾区”。在已搜集到的判决中,发生在山西的有38起,占总数的3成,其次是河北、陕西,分别有29起、27起,河南、内蒙古、山东、甘肃等地也有相关案件发生。

这些案件中,有人因欠债对生活无望,掐死了自己10岁的女儿,事发前后,他托人打听配阴婚,因此被妻子怀疑,是贪图阴婚费用而杀死女儿;有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抢劫了亲姐姐,担心事情败露,又强迫拐来的智障给姐姐灌下农药,从抢劫前到杀人后,他几度找人协商阴婚事宜,想榨干姐姐最后的价值;有人把同村的一具男尸错当成奶奶的尸骨挖出,并卖给他人配阴婚;有人听说女儿的尸体要被亲家偷偷卖掉,赶到买者家与亲家群殴,致人受伤……

近半数的判决指向盗窃与买卖尸体,涉及至少106位盗尸者和41位倒卖者,其中男性远多于女性。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除少数未标注外,2人为高中文化,16人为初中文化,其余均为文盲或小学文化。

多数人的动机是从中谋利。山西一农民右眼失明,患脑梗塞伴轻度半身不遂,生活困窘,祖屋失修倒塌,借居他人房屋。他曾因盗窃邻居家的1070元被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后,又寻思将三嫂的坟墓扒开,运走尸骨,经人介绍以配阴婚的名义卖出,获利1万元。江苏一位坐过牢的男子称自己“家小孩小”,想弄点钱盖房子,怂恿他人一起去公墓盗取骨灰盒,以将骨灰卖给他人配阴婚相威胁,进行敲诈。黑龙江一位68岁的无业者为了3万元,在未经逝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从殡仪馆拉出一具女尸,雇人从黑龙江齐齐哈尔运回老家山东德州,全程超过1500公里。

一些被告已经成为产业链的一环。近年来,多地形成阴婚产业链,上游是开棺盗尸的团伙,或医院太平间、殡仪馆通风报信的员工;中游,一些婚介从业者得知阴婚有市场后,纷纷跨界,兼职做“鬼媒人”;下游则是风水先生,替双方择定良辰吉日、主持仪式,有时也参与说媒。

在搜集到的138起判决中,这些角色都有出现。一名山西运城的被告就是产业链上游的典型,曾于2013、2014两年跨省盗取12具尸骨,他有3个固定的“帮手”。还有河南的一位殡仪馆员工,趁火化的间隙盗窃女尸,藏于殡仪馆的冰柜中,后来经下线联系,卖给他人配阴婚。另一位殡仪馆经营者则为至少3具偷来的尸体提供存放服务,并从中获利。

链条的中下游是各类倒卖者。下岗职工刘国栋是倒卖女尸的累犯,曾两度因盗窃、倒卖尸体入狱。2018年,他又从医院拉出一具女尸贩卖,买家发现尸体年龄与之前商定的不符,选择报警。刘国栋答应立即更换一具年轻女尸,独自驾车到山西临汾,将之前卖给他人的女尸买回后返回,被当场抓获。后来警察发现,他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从河南的上线那里购买了22具女尸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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