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他们从浙江杭州开始,先后流窜至浙江台州、丽水、衢州等地,实施肮脏的性交易。
经查明,2020年11月24日下午,他们从浙江衢州前往江西上饶作案,在路上,唐某登陆“某公园”平台,有一名玉山人在平台上“找”她,之后,他们通过社交软件谈好了地点、价钱等,当天傍晚6时许,唐某由男朋友李某送到玉山县城某酒店,独自上去和已经开好房间等她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实施了一次性交易。
在公安机关,违法行为人陈某还供述了潜藏在玉山的另外两名依托“某公园”平台,实施招嫖卖淫的“失足女”熊某(贵州籍人)和俞某(浙江金华人)。民警按图索骥,于2020年11月25日凌晨,将熊某和俞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熊某和俞某均交代了她们前一天(11月24日),分别与玉山男子毛某和占某发生过性交易。
“我们在玉山做得不多,租了一个房子作为落脚点。”据熊某和俞某交代,她们都是“某公园”平台的会员,专门提供“性服务”。2020年8月份,她们结伴来到玉山,在县城租了一间出租屋作为据点,之后又到浙江杭州等地招嫖卖淫,被抓的前两天,她们从浙江杭州来到玉山,准备在玉山做一阵子“生意”,结果被抓了。
目前,李某因介绍他人卖淫,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唐某、熊某、俞某3名“失足女”以及2名嫖娼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另外1名嫖娼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案件还在深挖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