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三司管财政,户部无职权,尽设判户部一人,受理全国上贡。元丰改制,将三司归入户部。
1、户部尚书(长官)
2、户部侍郎(副长官)。
3、左、右曹郎中、员外郎,左曹负责户口、税赋、上贡,征收专卖,右曹负责常平法、免役法、保甲法、义仓救济法、农田水利法。
4、度支郎中、员外郎,参与主管计划国家费用。
宋初,三司管财政,户部无职权,尽设判户部一人,受理全国上贡。元丰改制,将三司归入户部。
1、户部尚书(长官)
2、户部侍郎(副长官)。
3、左、右曹郎中、员外郎,左曹负责户口、税赋、上贡,征收专卖,右曹负责常平法、免役法、保甲法、义仓救济法、农田水利法。
4、度支郎中、员外郎,参与主管计划国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