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妻妾有什么区别 看文秀与溥仪离婚, 就知是天壤之别

2021-09-01 09:18     360kuai

1925年3月5日,末代皇帝溥仪和皇后婉容、妃子文绣被赶出宫,住进了天津静园。此前,溥仪从没有宠幸、还经常打骂文秀。婉容做为皇后,更是排挤文秀,和溥仪同进同出,文秀买了的东西,皇后婉容必买更好更贵的,以彰显自己皇后的身份。

1930年,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允许自愿离婚。文秀的妹妹和玉芬(冯国璋的长孙媳)告知文秀,现今是中华民国时代,法律上写着男女平等。溥仪已被赶出皇宫,就算是平民,所以他也得守法。玉芬更是鼓励她说,即使皇后皇妃,只要有合法理由,就可以离婚。文秀不堪忍受,终于拿起民国的法律做武器,要和溥仪离婚了。

说起民国的法律,和现在有点相似。民国时期,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被写进了"婚姻法"。千百年来,一直存在于中国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从法律上彻底消失了。而从前,一直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贵为天子,那也是只有一个妻子,即正宫娘娘,剩下的嫔妃都是妾。妻与妾的地位在古代是迥然不同的。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妾的地位当然不是家庭里最低等的,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就是有义务陪男主人睡觉,但只能算奴婢。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妾所生的子女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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