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签署所谓“香港自治法案”(内附全文)(5)

2020-11-30 12:03     天下风云汇

(4)禁止美国拥有管辖权的、涉及该外国金融机构的外汇交易。

(5)禁止该外国金融机构与任何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转让或支付,只要该转让或支付受美国管辖且涉及该外国金融机构。

(6)禁止财产交易,即依照可能制定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士:(i)取得、持有、预提、使用、转让、提取、运输或出口任何受美国管辖且该外国金融机构拥有利益的财产;(ii)与该财产进行交易,或行使与该财产有关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者(iii)开展涉及该财产的任何交易。

(7)限制或禁止向该外国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境内)商品、软件和技术。

(8)禁止任何美国人士投资或者购买该外国金融机构的实质性数量的股权或债券。

(9)将该外国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人或控股股东驱逐出境,但美国负有国际义务(例如遵守与联合国签订的总部协定)的除外。

(10)对该外国金融机构的主要行政官员或具有相似职能或职权的个人实施第(1)至(8)项制裁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第7(c)条,美国总统可以自某外国金融机构被纳入报告的当日起就实施前述制裁措施。

四、制裁的豁免、终止、例外

法案第8条规定了制裁的豁免、终止和例外,包括:

1.豁免

美国总统如认为豁免符合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且向国会提交一份报告,可以对被指定的某外国人士或某外国金融机构豁免制裁,但美国国会作出不同意的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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