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所谓《香港自治法案》(HongKongAutonomyAct),该法案成为美国法律。
《香港自治法案》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对中国某些人士和金融机构进行指定并实施包括禁止财产交易在内的制裁措施,同时又"留有余地",美国行政当局可以基于相关因素而不进行指定或者不实施、暂不实施或停止实施相关制裁措施。相关机构尤其是金融机构需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密切关注美方后续行动,视情形采取其他应对措施。
一、法案的结构
该法案共10条,依次是:
第1条:简称、目录。
第2条:定义。
第3条:调查结果。
第4条:国会关于香港的态度。
第5条:对参与侵蚀中国在《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下的义务的外国人士,及与这些人士开展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的指定。
第6条:对违反中国在《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下的义务的外国人士的制裁。
第7条:对与违反中国在《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下的义务的外国人士开展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的制裁。
第8条:豁免、终止、例外及国会审查流程。
第9条:实施、处罚。
第10条:解释规则。
法案的核心是第5、6、7条,即对某些外国人士和外国金融机构进行制裁。第2条对某些术语做了定义,第3、4条可看作是对该法案的立法背景和目的的说明,第8、9、10条是关于制裁措施如何实施的进一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