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95后男子醉驾疯狂闯卡撞死交警 被判死刑(2)

2020-11-28 21:31     上游新闻

被告辩称酒后驾驶没看到交警执勤,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11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

庭审中,法庭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赵玉林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现场,赵玉林辩解称:“我是喝酒之后开车出的事,在闯过第一道卡口的时候,只顾着看后视镜,并未看到第二道卡口,也没看到交警在执勤,等我撞上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在撞人后,赵玉林继续加速行驶,直至撞到花坛后弃车逃逸,在逃跑100多米后,随后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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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案情通报。图片来源/双城公安分局

调查显示,赵玉林于2018年购车,2018年4月,其驾驶证扣分11分。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案发共计10个月,在此期间内,赵玉林共有21条违章记录,其中有9条闯红灯记录。案发当天,与朋友二人共饮酒13瓶,经检测,赵玉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02mg/100ml,为醉酒驾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赵玉林醉酒后驾驶车辆,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为逃避酒驾处罚,不顾在场人员安危,驾车加速强行连闯两道卡点,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一台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赵玉林曾多次违章驾驶,案发当天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并加速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在明知撞上执勤交警后,继续驾车逃离直至车辆撞上障碍物,弃车逃跑,并唆使同车人逃跑,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11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赵玉林上诉,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玉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责任编辑:曾星杰_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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