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怒杀大法官,做一个特殊规定,至今仍在使用(6)

2021-09-29 10:39     360kuai

李世民认为张蕴古身为大法官,如此徇私舞弊,严重渎职,一怒之下,将张蕴古斩于东市。

纵观此案,李好德也确实有病,应该得到宽宥。张蕴古也确实存在徇私卖好的嫌疑,但即使张蕴古罪行确凿,按照《唐律》,也罪不容诛。李世民却因为愤怒而杀了他,在张蕴古被斩后,李世民渐渐后悔,开始抱怨宰相房玄龄,李世民说:

"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道理?"--《贞观政要》

李世民的意思是:房玄龄你身为宰相,应该食朝廷俸禄,如果朕有什么错误,你应该立即指出来。我当时气昏了头,所以才下旨杀了张蕴古,你们竟然没一个出来相劝的,这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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