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8年,王安石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希望宋仁宗能采纳他的建议,可宋仁宗并没有理会。1067年,宋神宗登基,他早就看过王安石的文章和奏折,一当上皇上就重用他,当时的宋朝正面临西夏和辽的不断骚扰,宋神宗认为王安石能助他成就大业,在1069年支持他变法。
王安石提出了多项变法:青苗法、保甲法、均税法等,这几项变法都是利国利民的,但青苗法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这项变法是农民在庄稼青黄不接的时候,可以向国家申请小额贷款或者粮食,度过困难时期,且只要出很少的贷款利息。

王安石的青苗法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不要穷得卖儿卖女,也不要铤而走险借来历不明的高额贷款,国库也能从中得取一些利润。可是这个制度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顺利,由于青苗钱的发放多少关系到地方官员的考核业绩,有的官员为了让业绩好看强逼富裕的人去贷款,对借了青苗钱的人用尽各种残酷的追债方式,搞得富裕的人莫名背了债,借了钱的人为了还青苗钱又去借高利贷。

农民被地方官员的行为搞得怨声载道,却不明就里把怒气撒在王安石身上,把他说成是"奸臣"。王安石用现在的眼光看是千古名相,只是他当时操之过急、用人不当再加上思想比较超前,让变法没有很好的进行下去,如果能再给他一些时间机会,说不定王安石能处理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