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6.6万元彩礼确实不多,男子也确实太小气了,给别人抚养一个孩子不止6.6万元吧!
也有网友称,这就不是6.6万元彩礼的问题,也许男子就是想找一个陪自己一起奋斗的女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头条号作者"以案普法"@以案普法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分析。
律师:6.6万彩礼虽不多 但也不提倡
首先,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也就是说,虽然结婚索要彩礼,是许多地方的习俗,但事实上,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禁止以结婚为由,索要彩礼的。
所以在本案中,小丽虽然索要的6.6万元彩礼不多,但也是不提倡的。
其次,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本案中,虽然女子二婚带娃,但作为孩子的生父,仍然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所以男子在与二婚女子结婚后,所带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向孩子父亲索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