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 大臣被皇帝下旨赐死, 为何还要谢恩?

2023-11-25 16:02     360kuai

在古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有读者会奇怪,既然皇帝要取你性命,为何还要反而对皇帝谢恩呢?

因为总体来说,对于犯了死罪的人,被皇帝赐死,属于皇帝干预司法,法外开恩的行为。尽管有时候被赐死之人并不想死。相比之下,被皇帝下诏投入监狱,然后严刑拷打,最后判死刑,在公共地点示众行刑。被斩首,腰斩,甚至陵迟。以这样的方式,犯人所受的凌辱与痛苦,要远大于被皇帝赐死。

首先,就赐死对象来说,普通百姓,一般是没有资格被皇帝赐死的。因为皇帝不会过问,或者干预普通司法审判。举个例子,汉武帝的舅舅田蚡当丞相时,想收拾和他有恩怨的灌夫。灌夫当时已经没有官职,闲居在长安。田蚡向皇上说灌夫老家在颍川,十分横行,百姓都受其苦。请求皇上查办。皇上说:"这是丞相的职责,何必请示! 能被皇帝亲自过问案情的,一般都是王公贵族高官亲信之属。就像需要皇帝下诏,才能逮捕收压两千石高官的诏狱,即是一例。

其次,被皇帝赐死的方式,一般有赐剑,如白起;赐毒酒,如贾南风;赐白绫,如和坤;汉代也有皇帝赐大臣美酒与黄牛,暗示大臣自杀的事例。被赐死的地点,多是在狱中,或者家中。中国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些赐死的方法,有罪之人可以保留全尸,而且不必在公众场合示众,王公贵族的最后一丝也颜面得以保留。 而普通犯人被判死刑,行刑方式及地点,多是在闹市区斩首,腰斩,甚至陵迟千刀万剐。罪大恶极之人,甚至尸体弃市,首级高悬。两者对比,被皇帝在私下赐死,留个 全尸,对于有罪之人,已经是很大的恩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