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很早就懂得了指纹对比,并开始运用到了案件审查上,虽然精准度比不上今天的指纹识别器,但在当时却是非常靠谱的一个方法了,据记载,秦朝便开始运用指纹来破案,秦朝的《封珍式-穴盗》中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处”。这是有记录的最早运用指纹破案的记录,古人对指纹的分析很简单,简单来说就是肉眼辨别,古人将指纹分为两类,即“螺”和“箕”。“螺”是漩涡型指纹,呈螺旋状,“箕”是流状指纹,每个人的指纹的节点都会不同,通过对别,不难得出结果。

箕纹和斗纹的区别

各类的斗型纹
宋元时期是指纹查案的一个新高度,北宋的元绛是这方面的行家,北宋有个叫周整的人喜欢赌博,家里有不少上等田,这些田被一个叫龙聿的恶霸看上了,便诱惑他赌博并出老千赢了他,利用周母的旧文术伪造田契,但有个破绽,就是日期写在指纹之上了,周母知道后告到官府,但官府并未发觉这个破绽,所以驳回了周母的诉求,元绛任县官之后,经过仔细察看,发现了其中的破绽,最终保住了周家的“命根子”。
宋朝的提刑官宋慈在这方面也是个行家,“法医”出身的他,被称为“古代十大断案高手”,一生的著作《洗冤录》,里面详细记载了如何运用指纹来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