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继续被前夫家暴发生性关系,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4-03-11 15:36     潇湘晨报

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小煜与小琦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小琦说,婚内小煜动辄对她打骂,本以为离婚后可以逃脱家暴的阴影,没想到小煜在离婚后更是多次到自己单位无故吵闹,甚至到自己的住处纠缠不休。

小琦被迫多次报警求助,但想到既然已经离婚了,小琦实在不愿继续和小煜纠缠,怕在派出所立案后小煜会变本加厉找她麻烦,便接受了调解。

离婚后半年有余,某天晚上,小煜酒后再次前往小琦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满出狱的小煜怒火未消,又经常打电话纠缠小琦,还时不时跟踪殴打她,小琦再次报警,后双方达成调解,小煜出具《调解书》表示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之后两个月不到,小煜又开始跟踪小琦,甚至不顾警方警告再次上门抢走小琦的手机,小琦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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