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薛之谦疑似盗摄:行为很不文明,盗摄尚不至于(2)

2024-02-18 13:58     顶端新闻

对于薛之谦为《飞驰人生2》宣传时引发的"盗摄"质疑,付建表示,"如果确实存在未经授权的拍摄行为,那么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为公众人物,薛之谦应该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盗摄行为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属于侵权行为。从民生角度来看,盗摄行为可能导致观众无法欣赏到正版的高质量作品,影响观众的观影体验。"付建认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看,"看电影摄屏"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郑州奥斯卡七天地影城店长刘溪则认为,"在影院内录屏、摄屏都是不被允许的,特殊影片除外,比如泰勒·斯威夫特演唱会大电影。薛之谦的行为算摄屏,正常情况下会被阻止,我们影院的工作人员在巡厅时,如果发现有拿出手机来拍摄屏幕的话都会去制止一下。"

盗摄不但不文明,更涉嫌违法

在2024年春节档,引发盗摄争议的还有《热辣滚烫》,"贾玲减重100斤后长啥样?"令无数观众好奇,网上不断流传电影中贾玲减重后的照片。

《热辣滚烫》上映当天,影片官方微博发出观影提示,"拒绝盗摄,一起文明观影。"此前2021年春节期间百余位明星曾发出拒绝盗摄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仅拍几张照片,也没有盈利,为何被列为不文明行为?影迷小韩向记者分享了对盗摄的看法:"拍两张照片看似问题不大,但很不文明。举起手机这个行为干扰了他人的观影体验,不仅挡住了后面观众看屏幕,手机里的亮光也在影响他人。"

顶端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屏摄电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如果发现有人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刘溪介绍,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往往会播放"保护电影版权,请勿拍摄银幕"的提醒。据统计,2019年至今,各级版权执法、公安部门共查办院线电影侵权盗版案件557起,920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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