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文身后服兵役被拒,家长投诉文身店获赔1.3万元(2)

2024-03-13 13:20     澎湃新闻

三门县消保委认为,本案中17周岁的孩子在校读书,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文身应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家长有权要求商家做出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被诉方赔偿13000元。

三门县消保委表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还可能使其在求学、参军、就业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社会参与权等。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立法原则和精神,社会应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未成年人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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