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军嫂同居致其怀孕,破坏军婚!两人获刑(2)

2023-07-31 16:23     济南时报-新黄河

韩某破坏军婚案

案情显示,赵某于2005年入伍,2022年4月退役。

2015年1月,赵某与施某结婚。

2020年8月,韩某在已婚状态下与施某交往,二人多次在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

2021年5月,赵某得知上述情况,约见韩某并发生肢体冲突。后赵某所属部队指派人员两次告知韩某破坏军婚后果,但韩某未听劝阻。

同年9月23日施某离家出走。次日,韩某与施某在某市租房同居,二人商定拖延至赵某退役再提离婚,进而逃避法律责任。

2022年4月至7月,在赵某转业待安置期间,韩某与妻子离婚,并与施某继续保持同居关系,致使施某在2022年11月堕胎。

检察机关认为,韩某与施某虽不对外宣称为夫妻,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在经济上、生活上有着密切联系,韩某行为应当认定为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韩某在明知施某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与施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并长时间同居,已经构成犯罪,且韩某罔顾法律威严、不听劝阻,犯罪情节恶劣。检察机关依法听取了被害人赵某和部队法律顾问意见,以破坏军婚罪对韩某提起公诉。

今年6月7日,法院以韩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韩某不服,提出上诉。7月3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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