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所以男性受到女性的侵犯,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案情】
王丽和张晶是闺中好友,他们的丈夫因为生意忙,很少回家。王丽和张晶就经常一起出去玩,有一次两人去酒吧的时候,认识了男青年刘俊。刘俊的年龄20岁出头,长得英俊潇洒。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三个人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张晶对刘俊十分感兴趣,刘俊却压根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有一次,三个人一起吃饭,刘俊被灌了很多酒,等他再次醒来时,发现张晶躺在自己的身边。经过询问,张晶直接承认自己给刘俊的杯子里,倒了刺激性欲的药品。
刘俊得知后,十分的生气,就拨打电话报了警。
那么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法律上如何处罚呢?
【解析】
首先,张晶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所以男性受到女性的侵犯,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虽然张晶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是仍然属于犯罪,仍然要受到处罚,涉嫌下列两个罪名。

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不受性别的限制。
强制,并不意味着受害人无法反抗。打个比方,某人在路上,故意触碰了陌生异性的胸部,然后迅速地逃走。看似某人并没有限制女性的自由,但是其行为让人猝不及防,也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行为。
猥亵,简单点理解的话,就是接触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
嫌疑人只要违背别人的意志,不管是强迫或者胁迫,还是采取其他手段,只要实施了猥亵行为,都涉嫌该罪名。
故意伤害罪
女性在实施侵犯的过程中,对男性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