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脑出血 是否算工伤?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

2024-04-16 13:22     今日头条

突发脑出血 是否算工伤?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

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属于工伤吗?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

昨天有位好友的爸爸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进了ICU,作为律师的我想到了很多问题。这是否属于工伤?如果不属于公司有责任吗?患者应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一下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因此,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如果抢救成功,就不属于工伤。

如果不属于工伤,劳动者能享受哪些待遇呢?根据《劳动法》以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应当给予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方式如下:(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来讲如下。

第一,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的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如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三,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因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难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是关于非因工负伤的相关规定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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