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小孩剪发收费138元 妈妈:只给24,最后分文不给,网友:欺负老实人

2024-04-15 15:03  今日头条

山东一小孩剪发收费138元 妈妈:只给24,最后分文不给,网友:欺负老实人

"凭什么理发不给钱!"山东青岛,一女子带着孩子到理发店理发后,得知要收费138元。可大妈却声称自己只有24元,理发师认为,店里有价格表,是明码标价的,且也同意按照团购价88元结账。但女子声称自己只有24元。理论无果后,女子连24元都不愿意付,就带着孩子离开了。网友们表示:"138元单剪确实贵,但大妈一分钱不给,也说不过去!"徐女士是一名理发师,在当地某理发店工作。

事发当天,一名身穿白色上衣、长得很高的男孩声称自己是在网上搜到理发店,并特意带着其母亲来店里理发的。事后徐女士为男孩理发约30-40分钟。

理发结束后,男孩及其母亲都比较满意。可当得知要收费138元后,双方却因价格发生争执。男孩母亲坚持认为,剪个头发就要收费138元,实在太贵了!

但徐女士随即声称,店里是明码标价的!嫌贵可以到别的地方剪,不能剪完后才来嫌价格贵!

双方理论一段时间后,徐女士声称团购价是88元,按照88元付款也行。但男孩的母亲还是不同意,并声称其只有24元,要就要、不要也没办法!

但徐女士坚持认为,自己服务了30-40分钟却只给24元,非常不合理!最终,男孩母亲连24元都没有给,就带着男孩离开了理发店,徐女士非常气愤!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虽然男孩看起来长得很高,但如果单剪要收138元确实太贵了,且单剪也要不了40分钟!

也有人认为,只要明码标价了,嫌贵可以不剪,不能剪完后才来嫌贵,再说一分钱不给肯定说不过去!

还有人认为,明码标价不是挡箭牌!现在很多无良商家,都是说"明码标价",但实际上是与消费者发生争执后,商家才敢把价格表拿出来说明码标价的!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网友们的质疑也有一定的道理。即商家不能将明码标价流于形式,必须要在消费者消费前主动告知实际收费标准,否则,就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简而言之,明码标价的真正作用是让消费者知道商家的收费标准,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的。绝对不能事前将价格表放在不显眼的位置,发生争执后才把价格表拿出来说是明码标价的,这说不过去的!

当然,如果商家事前已经主动告知收费标准,或者将价格表放在非常显眼的位置,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从民法上讲,徐女士为男孩提供剪发服务,双方实际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既然男孩及其母亲均对效果满意,那么代表徐女士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这个时候男孩母亲就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总而言之,徐女士提供了剪发服务,男孩母亲就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而当双方发生时,一般要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报警处理,但男孩母亲不能在一分钱不给的情况下,就直接离开了理发店,否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款明确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只是民事纠纷。在理发师提供过服务的情况下,一分钱不给,就是属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这个时候性质就完全变了,报警处理会被处罚。

有网友认为,如果理发店没有明确告知收费标准,男孩母亲协商无果后可以主动报警或向主管部门举报。但男孩母亲一分钱不给就走了,就难免会让人怀疑她是故意找理由不给钱的了!对此,您怎么看?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