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小学教师摸8岁女孩胸被拘,受害者母亲:看监控时我快气晕了(2)

2023-06-15 11:57     九派新闻

同日,凤凰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吴某某,1972年出生,6月10日14时许,他在凤凰县沱江镇物资局人行道走路,看到迎面走来一对母女,为了满足自己对幼女的性幻想,走到幼女瑶瑶面前时,用自己右手去摸瑶瑶的右侧胸部。

凤凰县公安局决定对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张女士认为,猥亵幼女是刑事案件,公安局却仅对吴某某行政处罚十日,"一名教师当街,当着监护人的面,猥亵幼女,这还不算情节恶劣吗,是怎么定性的?"她表示,瑶瑶已经几天没上学,自己五天五夜没睡觉,没进一粒米,快要崩溃了,只想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目前,张女士与丈夫正在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凤凰县沱江派出所的民警回应,正在调查此事,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凤凰县教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纪委已介入调查,暂不清楚相关细节。凤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称,警方正在处理中。

当地妇联的工作人员称,会尽快核实,与社区联系并采取相应行动,为女童和家长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

【2】律师:当街或者在公共场合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属于加重量刑情节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对于教师猥亵未成年女孩事件,如果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根据违法情节,可以对该名教师做出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有强制情节,或者猥亵程度较高,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而当街或者在公共场合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的,属于加重量刑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一名教师,对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猥亵行为,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