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怀孕休产假,现在准备返岗复工却说没有我的岗位了。"武汉的孙女士向九派新闻记者反映,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还在休产假时公司人事希望"协商离职",双方对于补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
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正天律师介绍,孙女士的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为止。"如果强行在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员工哺乳期内公司提出"协商离职","休产假已被边缘化"
孙女士于2021年6月入职武汉软帝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2年劳动合同,月薪8500元,合同将于2023年6月10日到期。工作期间,她被公司外派到项目合作方从事软件运维工作。
今年3月1日,她开始休产假,为期158天。3月8日,她顺利生产,原本计划8月6日返岗复工。然而5月上旬公司人事希望她"先办离职手续,社保给缴纳到8月等你(生育)津贴报完。"

公司人事与孙女士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孙女士很纳闷,自己并没有工作失误,平时也很努力"绩效排名一直是前三",公司为何提出让她离职呢?公司人事卢女士告诉孙女士,此前与合作方做的项目"人多位子少",孙女士因为休产假已被边缘化,"如果你没有休产假,裁不到你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