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被查,两“老虎”同日被开除党籍

2024-05-10 10:0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两人被查,两"老虎"同日被开除党籍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安源居民区原党总支书记史群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海市静安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安源居民区原党总支书记史群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静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常务副校长贾志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市金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常务副校长贾志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原局长岳增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枣庄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枣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原局长岳增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增波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岳增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岳增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枣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枣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资料图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红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红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粮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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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用公款购买、发放消费卡;组织原则缺失,在职工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器私用,为亲属推销金融产品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毫无纪法底线,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婪无度,骗取公款据为己有;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周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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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孙远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孙远良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征占使用土地、获取银行贷款、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亿余元;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孙远良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公司经营、民事诉讼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816万余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远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索贿等从重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孙远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4月9日消息,孙远良被查;2022年9月30日消息,孙远良被开除党籍。

经查,孙远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公器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自身不正,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孙远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远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远良简历

孙远良出生于1955年3月,2011年任辽宁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辽宁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2013年,孙远良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并继续兼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6年,他卸任省委统战部部长,2018年1月卸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