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00后男生互相怂恿强奸醉酒女生均获刑
近日,一则00后的两名男生深夜酒后乱性,玷污同龄女孩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报道称,两名男生相互怂恿对女孩实施性侵,一人得逞,另一人未遂,但是都被判刑了。
得逞者伏法认罪。
但是,未遂者不服,要求上诉,上诉的结果依然让其不甘心。
然而,法律面前谁也不容狡辩。
到底怎么回事?
某华、某明同是青海人,同在青海一所技校上学,而且还是同班同学,经常在一起玩耍。
某华生于2004年2月,还不到20岁;某明生于2005年1月,仅满18岁。
一次偶然的机会,经人介绍,某明认识了同龄女孩小芳。
某明自认识了小芳之后,两人经常在网上通过微信聊天,一来二去就熟悉了,成为了朋友。
为了增进感情,他们决定聚一下,喊上三五好友一起玩耍一番。
2023年4月16日,某明邀请小芳到西宁市某轮滑场所玩耍,某华也在场。
他们三人从下午一直玩到17日凌晨才各自散去。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某明与某华毫无睡意,大脑兴奋,说得露骨一点,就是对小芳很是想念,脑海中总是小芳的影子。
于是,某明与某华决定叫小芳出来再玩一下,他们通过微信与小芳联系,说是到某明家里喝酒。
小芳欣然答应。
当天晚上,某明、某华和小芳三人在某明家中,从凌晨1点开始喝酒,一直喝到凌晨4点。
小芳不胜酒力,在某明家的次卧蒙眬睡去。

某明与某华也喝醉了,但是没有倒下,他们在客厅合谋,居然对正在酣睡的小芳有了肮脏的想法--轮奸小芳。
最开始,某明与某华只是有玷污小芳的想法,但是谁也没有明说。
令人震惊的是,某明与某华通过微信相互怂恿对方,意欲对小芳实施不轨行为。
因为心里害怕,某明与某华谁也不敢第一个进入房间对小芳实施性侵。
一来二去,在你推我拖,相互扯淡之下,最终还是某明第一个挺身而出。
尽管某明在恐惧与欲望之间徘徊不定,但是,他的欲望过于强大,傅尔蒙爆棚让其战胜了恐惧。
某明伸出了他的黑手,尽管小芳有所反抗,但是她的反抗在欲望爆棚的某明面前无济于事,加上此前小芳已蒙眬睡去,某明得逞并非难事。
某明完事之后,某华紧随其后。
但是,此时的小芳已经苏醒,某华居然没有得逞,真是笑死人了。

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小芳被某明玷污后已经苏醒过来了,当某华进入次卧,准备对小芳实施性侵时遭到了小芳的怒斥
小芳的怒斥对于傅尔蒙同样爆棚的某华不起作用,某华像野兽一般扑向小芳。
但是,某华遭到了小芳的激烈反抗,最终非常遗憾的是,某华没有得逞。
事情的奇葩之处就是在这个地方,法院后来的审理,认为某华虽然没有得逞,但同样符合轮奸的罪行。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这个等会再说。
报道称,当天晚上,也就是2023年4月17日凌晨5时许,小芳被性侵之后,拿起手机拨通了110电话报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某明与某华居然没有阻止小芳,也没有逃跑,反而是在客厅静坐,坐等民警上门。

某明与某华被抓捕之后,二人如实供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报道称,4月18日,某明与某华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扣留,5月24日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青海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趁被害人小芳酒后睡觉之际,被告人某明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某华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二被告人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均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
另外,某明与某华在得知被害人小芳报警后,没有阻止,也没有逃跑,而是留在原地等候警方的到来,法院认为这属于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报道称,案发后,某明、某华亲属分别赔偿小芳精神损失费1万元,合计2万元。
小芳对某明和某华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二人刑事责任。
虽然二人的恶行得到了小芳的谅解,但是免除刑事责任基本是不可能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某明与某华必须为他们的冲动付出惨重的代价。

9月20日,青海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某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某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对于这样的一个判决,某明伏法认罪,没有上诉。
但是,某华不服。
某华后悔当晚喝了太多的酒,以至于做出了这样的不耻之事。

某华认为他性侵小芳没有得逞,应属于犯罪中止,即便有罪,也不应该判刑这么重。
某华决定上诉。
某华认为,他是主动放弃了强奸行为,应该属于犯罪中止,并认为没有与某明合谋,所以不具有轮奸的行为。
某华的上诉要求看似合情合理,但是二审却是维持了原判。
某华心有不甘,但是律师的解释让其哑口无言。
11月2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法院认为,上诉人某华并非主动放弃,而是由于被害人小芳强烈的反抗使犯罪未得逞,上诉要求及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另外,关于是否属于轮奸的情况,经查,某明与某华事先通过微信达成一致,并在同一地点进入被害人小芳的房间,轮流对其实施强奸行为,符合轮奸的情形。
有证据显示,某华向某明发送微信聊天内容称"不要慌,害怕啥呢,你X完了,裤子脱了,然后你X完我再X,快点去,现在"。

最终,在证据面前,某华哑口无言。
二审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华彻底凉凉了。

行文至此,这一起奇葩的轮奸案也应该结束了。
但是,案子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
据了解,某明与某华是在上学期间休学时出来打工作案的,两人经常上网浏览不健康的内容,黄色片子、色情视频当中的画面时常在脑海中浮现。
加之处于青春期,冲动使然。
当然了,与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学校管理的不到位也有很大的关系。
而作为受害人的小芳,也因交友不慎落下恶果。

某明与某华因为冲动犯下罪行,受到法律惩处属罪有应得。

6年的大狱,2000多个日日夜夜,冰冷的铁窗铁索和铁门,是他们种下恶果的惩罚,希望他们出来之后能够重新做人,也奉劝其他年轻人不要逞一时一快,毁了自己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