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条举措扩大制度型开放,自贸区和自贸港迎重磅文件

2023-06-30 11:36     证券日报

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 自贸区和自贸港迎重磅文件

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等6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开放和安全,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陈建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措施》主要有四方面亮点。首先,进一步完善了一些临时性货物往来的海关措施,体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其次,进一步确立了内资和外资在金融服务准入方面的同等地位和待遇,表明在试点地区,内资和外资金融机构在新金融服务准入方面应当有相对一致的规则和机会。再次,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力度加大,这将提高外国投资者在试点地区的投资信心。最后,进一步完善了统筹开放和安全的措施体系。

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看来,《若干措施》一方面力度大,有很多新突破,很多条款已经接近《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另一方面可操作性强,与产业结合紧密,有助于推动相关的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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