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同事聊天“过火”,内容遭截图发朋友圈!女员工被开除后要求赔 6 万,高院判了

2023-12-25 16:49     每日经济新闻

一名女员工因为与男同事的微信聊天内容过于暧昧,被对方的妻子截图并发到朋友圈,引起了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轩然大波。她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支付 6 万多元的赔偿金,但遭到了法院的驳回。她不服判决,先后上诉到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均未得到支持。这是一起涉及劳动合同法、劳动纪律的案件,发生在杭州市,历经多年的诉讼,最终以女员工败诉告终。

与男同事不恰当聊天,女员工被开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5 年 12 月 14 日,张某某入职杭州某置业公司(简称 A 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2017 年 7 月 1 日调入 A 公司关联企业 B 公司。

劳动合同约定,若张某某严重违反 B 公司的规章制度,张某某可以解除合同。B 公司同时向其发放 2016 年 5 月版的员工手册一本,张某某签署员工手册个人确认书。同时,B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15 日对其进行了新员工入职培训。

张某某与原工作单位即汇耀置业(杭州)有限公司员工谢某某常有微信联系。

2019 年 5 月,谢某某的妻子发现双方微信交流中有一些不恰当的言语内容及图片,截屏后,用谢某某的手机发送至其微信朋友圈,同时谢某某的妻子亦到公司反映情况,谢某某随即离职。

此事一时在 A、B 公司及旗下项目关联企业之间流传、发酵。

随后,B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出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 因你自身原因,在与同事的交往过程中,道德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此事件已在项目公司、物业公司和多家施工单位中大范围传播,产生的不良影响已严重损坏公司声誉 ……,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你提前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当日,B 公司工会委员会亦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张某某对此持有异议,以 B 公司未提前 30 天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等为由,向杭州市下城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 B 公司支付赔偿金 59139 元、支付 3 天未休年休假补偿金 19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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