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子花4万多块钱做医美,结果变成“青蛙脸”…(2)

2023-08-05 19:42     今日头条

要求退款遭拒

钱花了罪遭了,却没有任何效果,刘女士要求医美机构给她退款,"最开始对方说会研究一下,后来我又联系了几次,医美机构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刘女士说,7月17日双方对此事进行协商。医美机构给出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是给她换成等值的光电抗衰项目;第二是找外籍医生给她打另外一种玻尿酸;最后是按玻尿酸的进货价退款。"按每支1800元给我退款,每支比我购买的价格少了2000元,我肯定不能接受,另外两种方案我也不同意。"

随后的一段时间,刘女士又与医美机构进行过协商,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方不认为自己技术有问题,反而认为我自己的审美有问题。"刘女士说,她还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也没有解决问题。

医美机构不接受调解

记者联系了当事医美机构,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确实在他们店有过消费,之前也多次反映自己的脸部有问题,他们店多次对刘女士的面部进行调整,但刘女士仍然不满意。

刘女士多方投诉,医调委也进行过调查。"我们店和医生全都资证齐全,所用的美容产品也没有任何问题。而经过调查,此次医疗美容不存在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工作人员说。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面部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双方审美认知、效果预期差异造成的,"刘女士对于美容效果不满意,我们一直为她整。后来她要求全额退款,我们肯定做不到。"工作人员说,为了解决此事,他们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但刘女士均不同意。

"事情闹到这种程度,我们现在的态度是不接受调解。"工作人员说,刘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会全力配合,"如果最终法院认定我们店有责任,届时我们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提醒

退款需鉴定有无过错

那么刘女士的退费要求是否合理,医美机构是否可以拒绝刘女士的退费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依照《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刘女士要求医美机构退款,需要鉴定医美机构在美容整形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对她造成了损害后果。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医美机构有过错和对她造成损害后果,那么刘女士的退款要求则没有法律依据。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因求美者对整形效果不满意而造成的纠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输入"美容",相关的投诉记录多达15718条,具体投诉理由包括虚假宣传、强行消费、花钱无效果等。

王金海律师表示,医美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宣传的美容效果也多有夸张。消费者不可盲目轻信、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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