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期间花了15.5万元,分手后上法庭讨要!法院这样判(2)

2023-08-27 18:48  环球网

2021年,两人恋情告吹。徐先生将昔日恋人告上法庭,要求董女士返还恋爱期间的花费,包括购车款等总计15.5万元。

庭长潘丁亮表示:"本院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多次转账,系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双方之间的感情为目的。男方作为无偿行为的一方给付,并无想获取对价的目的。女方作为相对人享有对方的给付,也不必向男方给付对待利益。"

而董女士微信发给徐先生手写的10万元借条,明确了是借款性质,而非恋人间的赠与。最终法院判决,董女士需归还徐先生10万元。

针对这起典型案例,法律人士也为恋爱中的男女处理此类问题给出了建议。庭长潘丁亮提醒:"情侣间的馈赠、其他经济往来使得双方的债务关系更难厘清和辨别,因此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并加注备注,增强证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