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价值千万的4套房子赠予给未成年的儿子,儿子成年后,竟将其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10余万元租金(2)

2023-08-29 17:39     富平检察

而面对小谢的控诉,老谢则气不打一处来,老谢认为:

第一、虽然房子登记在小谢的名下,但是用的是他和妻子吴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当时房地产政策收紧名下有房人员不能再继续进行购房,才登记在当时还未成年的儿子小谢名下。同时,日常收租及管理仍然由期夫妻二人进行。认为他们夫妻二人才是房屋的真正权利人。

第二、小谢是依据租赁合同计算出来710多万元租金,并不能反映实际收租情况。同时,表示,租金一直都是他的妻子吴某收取保管。

他的妻子吴某正在与其处于离婚状态。离婚诉讼中,经调查吴某将140多万元转给小谢儿子,银行账户基本为0。

他认为,吴某将掌握的夫妻共同财产大量转移,同时让小谢起诉双方,是恶意串通,想让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背负其他债务,以企图实现让他"净身出户"的目的。

第三、他认为法律赋予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为子女买房。认为,父母为子女付出是天性,但是父母在为子女付出的同时,也会考虑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他和妻子吴某将一辈子拼搏大多数财产放置在小谢身上亦出于父母的天性,亦是考虑到日后在生意场上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亦是为了确保日后生活有所保障获得子女赡养扶助的法定权利。

认为小谢要求其夫妻二人返还租金收益,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也违背了善良风俗,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精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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