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州一名女子诈骗了老同学50多万元,被发现后,她便和这位老同学结了婚,这种情况下该女子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提醒:该罚还得罚!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朝介绍,这对老同学毕业之后长久没联系,偶然有一天,女方小芳(化名) 添加了男方小东(化名)的微信,两人便又开始聊起来了。单身的小东了解到小芳也是单身,在聊天过程中,两人有意成为男女朋友。
之后,小芳编造自己是律师,先后以办理案件垫资、支付员工工资、父母生意、母亲生病等事由骗取了小东51万元,都被她挥霍一空 。
小东有个亲戚跟认识小芳的父母,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了小芳家里的情况,便提醒小东可能会被骗。之后小东约见了小芳,双方见面之后,小芳坦诚自己骗了小东。意识到被骗后,小东报了警,小芳也向警方坦白了诈骗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