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视法庭纪律,在庭审中私自录音录像并转发好友,被罚款5000元

2024-03-27 10:57     江西政法

信丰一男子庭审中私自录音录像,罚款5000元!

第一次来到法院开庭的当事人,可能会有这些疑惑,在庭审时,我可以用自己的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吗?

答案是: 不可以!

近日,信丰法院依法对一男子未经法庭许可,擅自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2月28日,信丰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旁听人员周某无视法庭纪律,利用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视线盲区,擅自对庭审活动进行偷拍录像,其后将偷拍的视频通过微信私自发送给好友。

周某的违法行为被当庭发现并予以制止,承办法官告知其擅自拍摄庭审活动视频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庭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勒令其立即删除发布的视频同时禁止他人二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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