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2)

2023-09-01 10:17     澎湃新闻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得进行商业宣传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10章76条,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的程序要求,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

《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宗教活动场所名义或者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影响力进行商业宣传,牟取非法利益;宗教活动场所之间不得形成隶属关系等。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建立健全生态风险防控体系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比如,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要素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三江源等核心区域保护等规定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制度,强化对旅游、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强化生态风险防控方面,要求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体系,在不干扰自然状况的前提下做好各类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预防控制等工作。

在外公民权益专门立法:明确各方职责义务

《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领事保护与协助及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的专门立法。

《条例》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方面在领事保护与协助中的职责、义务。规定外交部、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分别承担的职责,明确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自我保护义务。明确领事保护与协助受理方式以及履责区域,方便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进行咨询、申请领事保护与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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