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网点宣传页面
市民普遍反映,在这种灯的照射下,简直看不出来菜和肉是否新鲜。有的消费者质疑,这是不是属于欺骗消费者?
律师表示,使用"生鲜灯"遮盖产品瑕疵,有可能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明确!"生鲜灯"将不得使用
市场监管总局7月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掩盖肉菜变质的情况。
《办法》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另外《办法》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综合广视新闻、央视新闻、四川日报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