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停哈尔滨3年 停车费已达10万(3)

2023-07-13 13:55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是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还是无主财产、收归国家?

那么,目前尚未对"僵尸车"立法的地区,要解决这一问题,是否就于法无据呢?据潮新闻,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陶丽琴认为,针对"僵尸车",停车场、道路公共泊位、小区公共区域等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管理权人可以提交车辆登记主管部门查询权属信息, 联系不上车主的,可公告通知对方,如果仍未回应,即可视为车主对自身物权的抛弃。

如果联系上车主,但是车主不肯移走,场地的所有权人、管理权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提起诉讼。构成停车合同关系的,可以主张其长期占据车位,构成对短时停车合同目的的根本性改变,主张解除停车合同;也可依据物权保护请求权或侵权责任,要求车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以及损害赔偿等。

对于一些长期盘踞在免费停车位上的"僵尸车",民法典同样有条文对其加以规制。以此前报道的温州法院判决的业主诉物业随意处理其报废摩托车的案件为例,小区物业虽然不能随意处置业主车辆,但物业作为管理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相关规定,对该业主的侵犯其管理权的行为进行起诉,请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存在法律盲区。"据业内人士说,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即便是长期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从法律上讲也是有主物,其仍属于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不过据北方网,2022年3月,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道办事处在查找所有人无果的情况下,对12辆废弃汽车提请东丽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立案。东丽区人民法院受理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2023年4月审理终结、作出司法裁判, 认定华新街道办事处申请的12辆废弃汽车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由华新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置,破解了无主废弃汽车处置执法难题,为废弃汽车依法整治提供了法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