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烟头,赔偿12万元!(2)

2023-07-14 11:51     光明网

被告赔偿12万元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制作的询问笔录以及事发时监控视频,能够证明原告堆放的黑白膜失火系因被告丢弃的未熄灭烟头引燃所致,被告对此具有过错,对失火造成的原告损失,被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以黑白膜对应的单价为计价标准,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财产损失12万元。

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徐州中院,经徐州中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小动作有大隐患

生活中,对于不少烟民来说,随手扔烟头可能习以为常,然而这个"小小"的动作,却可能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本案中,李某乱扔烟头将他人物品点燃,虽然是无心之失,却造成了十几万元财产损失。每年,因乱扔烟头引发的火灾事故不胜枚举,轻则遭受财产损失,严重的将受"牢狱之灾"。

在此提醒各位,日常生活中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别是在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场所或者路过仓库等防火重地时,切勿随意乱丢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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