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假扮网恋女友,骗取侄子6万余元,法院: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3)

2023-09-28 09:58  云南高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官提醒

屏幕相隔、网线相系,真假虚实难辨清。

在信息化时代,网恋型诈骗是一类无孔不入、具有高度迷惑性与严重危害性的典型犯罪。被害人在陷入"情网"后往往不能自拔,丧失基本的判断力与控制力,最终上当受骗,损失惨重。

在通过网络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广大公众要时刻保持清醒与警惕,保护自身信息与财产安全,绝不可轻信陌生人,更不可轻易向其转账汇款。一旦怀疑对方在实施诈骗行为,不论对方以何种"甜言蜜语"或是"海誓山盟"继续诱骗,都要立即停止交谈、绝不转账,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