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2016年9月起,承兴系公司在骗取上海歌斐融资款过程中,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办理进度,经罗静批准,由罗岚多次给予诺亚公司旗下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与承兴系公司联系业务的工作人员方建华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据了解,方建华于2015年6月入职诺亚基金投行机构经理,主要从事产品筛选、开发工作,至2018年4月已当上团队资深副总监。
相关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称,方建华负责业务对接,2016年9月由方建华代表公司承接承兴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罗岚称,承兴公司为弥补资金缺口,希望方建华为承兴多发几期基金产品及增加基金的发行金额,遂按照罗静的指示送给方建华港元。
方建华亦供述,自己作为诺亚基金总监,利用职务便利为罗静公司提供方便,并多次收受贿赂款。另据上海市杨浦区的刑事判决书,方建华因在业务工作中收受承兴系公司罗岚给予的钱款200余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判处刑罚。
罗静对其行贿事实供认不讳,另外罗静方提出,承兴系公司未有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未违反合同、具偿债能力,被害单位未陷入认识错误,是诺亚公司报案才导致承兴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
2019年,诺亚方面发布公告,将旗下私募基金歌斐资产踩雷承兴国际应收账款融资一事公之于众。彼时,诺亚首先公告此次踩雷事件,并公布了承兴国际和京东面的往来关系。随后京东回应称,承兴涉嫌伪造和京东的业务合同对外诈骗,对于这种行为非常震惊,并且已经配合受害公司进行了报案。
举证中,京东公司提供了《说明函》等多份材料,证明自己从未收到承兴系公司用于向上海歌斐处骗取融资的21份《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亦未在回执栏盖章。
另外,有承兴系员工供述,其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即带领团队用和京东公司虚假的苹果手机贸易欺骗诺亚方面,让诺亚公司融资给款。2019年3、4月,罗静、罗岚等人一起商量变更收款账户欺骗诺亚公司,注册了网银在线广东公司来冒充京东的网银在线(北京)有限公司,但最后还是被诺亚发现。
2019年6月19日,罗静在上海歌斐办公室被公安人员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年6月25日,被告人罗岚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被公安人员抓获。
一审被判无期
判决书显示,罗静出生于1971年7月,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硕士研究生学历。罗静系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在此前的一份公开材料上,罗静的个人介绍为:北京木兰汇公益基金会发起人、理事,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在品牌运营行业拥有近20年经验。
在出事前,罗静还控制着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和一家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罗静被捕后,2019年8月博信股份董事长由罗静变更为汤永庐。
回到此次判决上,法院指出,被告人罗静、罗岚作为承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为目的,在与被害单位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单位对承兴系公司的贸易情况及应收账款债权真实性产生错误认识,因而向承兴系公司支付钱款,造成巨额损失,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罗静、罗岚作为承兴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被告人罗静、罗岚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判决罗静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10万元。罗岚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其余涉案员工被判三年至八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