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出炉: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2022-07-14 11:15  中国经营报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出炉: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动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方案》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44项任务举措。

其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是首要任务。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提升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提高人口的城镇化率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2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

但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依然有近20个百分点的差距。

《方案》也指出,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因此,《方案》强调,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在户籍政策方面,《方案》指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对于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义务教育和住房保障等的实际享有水平,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改革。

《方案》也要求,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专题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在"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要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这顺应了长期以来人口流动的总体形势,有利于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在客观上或将进一步推动人口向城镇和核心城市进一步集中,这也对人口流入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要求。